经管学院与宁波中原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发布者:经管学院发布时间:2018-06-23浏览次数:981

622日,经管学院与宁波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签约仪式在思齐楼举行。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志春、宁波中原地产总经理应旭明、创业学院院长沈弥雷、教务处副处长胡慧芳、经管学院院长王若明、副院长单祖明,以及宁波中原地产的部分中层主管出席了此次仪式。仪式由经管学院副院长单祖明主持,经管学院市场营销专业骨干教师和学生代表共60余人也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

首先,应旭明总经理对公司与分院合作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承诺将为市场营销专业师生提供良好的校外实训基地,并通过专题讲座、顶岗实习、举办竞赛、评优激励等方式,在为大学生搭建创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也为企业建立高素质人才储备基地,实现校企合作的互利双赢。

其次,王若明院长对宁波中原选择经管学院作为合作单位表示赞赏和感谢,详细阐述了校企合作的内容和前景,明确了“两个基地”的建设目标,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将宁波中原这一校外实践基地打造成学生的顶岗实习基地和教师的挂职锻炼基地,将“中原大学堂”打造成人才培训和孵化基地。

随后,在热烈的掌声中,双方代表在校企合作协议上签字。周书记代表学校向宁波中原总经理应旭明授予“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校外实践基地”牌匾,应旭明总经理向王院长授予“中原大学堂”牌匾。

  

最后,校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周志春作总结发言。周书记深刻阐述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指出校企合作的双赢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不可或缺的方式,能让营销专业人才与时俱进、全面发展。他希望今后学校和宁波中原的合作更加广泛、更加深入,使学生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不断提升能力、开阔视野。

本次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为校企双方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实现校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契机。签约仪式后,全体列席师生参加了首堂《中原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