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保育费报销相关事宜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10浏览次数:896

1、需要准备好教工子女幼儿园就读的每学期所有学费发票(注:金额是按发票时间给予报销的。如果发票不齐全,需要就读幼儿园提供学费缴纳证明)
2、报销对象:学校在编教职工。
3、报销截止日期12月17号。